各处室、二级学院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就2021年清明节学校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:2021年4月3—5日放假,共3天。
二、请各单位根据放假时间,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,做好安全检查,重点检查好部门所辖的门、窗、水、电、气等。特别是教务处、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、学生管理工作,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;要安排和管理好在校度假的学生生活,确保师生平安过节。
三、放假期间,按照省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不提倡教职工和学生离开哈市,如确需离开哈市请履行请假和报备手续;提倡放假期间师生继续做好个人防护,不聚集、不聚会。
四、后勤部门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值宿安排,特别提示政务值班为24小时值班,加强校园巡查,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,排除安全隐患,确保校园安全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特此通知。
党政办公室? ??
2021年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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